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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所职工赴所外农场通勤费报销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

山西农业大学棉花研究所农场是科研平台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科学试验、科技示范的主要场所,是科学实验的第二实验室。杨包农场位于盐湖区振兴庄附近,距所12公里;南花农场位于盐湖区龙居镇南花村,距所15公里;牛家凹农场位于夏县水头镇牛家凹村,距所21公里,且杨包农场、南化农场、牛家凹农场分布分散,交通不便,为了方便我所科研人员、农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到农场从事研究及管理工作,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农大党字【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所实际,经二〇二一年一月十四日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到三个农场从事科研试验、田间管理、农场管理的人员给予报销通勤费,具体办法如下:

1、通勤费标准:杨包农场30元/人·次;南化农场35元/人·次;牛家凹农场40元/人·次。

2、考勤办法:科研人员、农场工人及管理人员应在各农场安装的人面识别系统进行签到,每日1次,人事科每月到各农场调取考勤记录。

2、科研人员、农场管理人员农场通勤费用的报销采用交通补助配合各农场的人面识别记录的方式进行,每人每天只能报销1次。

3、科研人员去农场通勤费用由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农场管理人员费用从基地运转费用中通勤费中支出,管理人员办公费支出。

4、报销流程:由课题人员、农场管理人员填写报销单,人事科附农场考勤记录,课题组长或场长签字后按照经费支出权限审批报销。

5、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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