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职工:
随着清明节假期的来临,各地人员流动增多,恰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清明节、劳动节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全所职工的健康安全,现就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多病共防。春季是流行性感冒、肺结核、诺如病毒、猩红热、水痘等传染病高发季节,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坚持多病共防,持续做好假期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身体健康。
二、合理安排假期。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3日至4月5日,请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在外出时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尽量做到不到人员聚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不跨省出行。同时,请大家文明祭祀,严禁携带明火、易燃易爆等物品进行祭扫。
三、做好疫苗接种。全体职工要积极主动前往北城卫生服务中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种尽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四、加强应急值守。假期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脱岗,确保通讯畅通,做好安全巡查,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上报。
办公室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