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选优秀、评模范、树典型,增强全所职工工作竞争机制,激发创新活力,调动科研潜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类型及指标:
1.先进集体6个:科研科室2个,管理科室2个,先进课题组2个。
2.模范个人34个。
3.抗疫先进个人5个。
4.扶贫先进个人1人。
二、评优条件:
先进集体:围绕所中心工作,圆满完成科室年度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科室人员团队素质高、整体协调能力强。年度无严重违纪事件,无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
模范个人:2020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评为模范个人。
抗疫先进个人: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践行志愿精神,主动参与抗疫工作,冲锋在先、守岗尽责、热心奉献,在抗议防控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表现突出。
扶贫先进个人:深入扶贫一线,积极帮扶当地群众改善生活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主动、艰苦奋斗,出色完成扶贫各项工作任务。
三、评选程序:
1.科研科室先进集体和先进课题组,由科研科室在棉花遗传育种研究室、棉花生物技术实验室、棉花生理栽培研究室、农业水资源利用研究室、有害生物防控研究室、夏播作物研究室、麦类作物研究室、食用油作物研究室、果蔬研究室、甘薯和食用菌研究室及相关课题组中进行推荐。
2.管理科室先进集体,由管理科室在办公室、人事科、后勤科、保卫科、离退休职工管理科、水暖科、房改办、党委办、计财科、科研办、实验设备供应室、技术推广室、农业信息研究室、成果转化室、试验农场中进行推荐。
3.抗疫先进个人,以科室为单位在全所在职工中进行推荐。
4.扶贫先进个人,以科室为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朱新华、兰刚、张高杨中进行推荐。
5.各科室务必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18:00前,将推荐意见统一交回人事科汇总,形成评优建议,由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评优结果并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