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省纪委、市纪委部署要求,强调以下纪律要求:
2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 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党员干部自觉带头落实要求,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节日病”变异反弹。省、市纪委若干督察组将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纪案件。强化两个责任,切实把纪律挺起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运用新技术、手机拍照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如管辖范围内发生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