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
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2011]10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人发[2001]33号)、《关于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函》(人社专技司函[2011]11号)文件规定,和《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管理规定》(晋人字[2005]81号)文件要求,现将2011年度国家和我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
(一)申请国家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申请我省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取得博士学位或取得硕士学位同时承担省以上重点项目的;
2、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3、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经济效益。
4、归国时间一般不超过10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进入我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员可以申请资助经费。
二、申报项目类别
(一)国家资助项目分为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我省资助项目分以下三类:
1、重点项目资助,用于资助回省留学人员从事我省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新技术研究开发等项目、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
2、普通项目资助,用于资助新近回省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研究课题学术思想新颖,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或较好应用开发前景。
3、其他类资助,用于资助海外留学人员短期回国来我省开展合作研究、学术技术交流、考察、讲学等活动。以及资助回省留学人员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购买科研必需的仪器零部件、化学试剂、药品、耗材和图书资料等。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部门及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认真组织本部门及单位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并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1、本人书面申请;
2、所在单位或国内合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的申报函;
3、申报国家资助项目的人员,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申请表电子文档一份(表格可从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hinatalents.gov.cn);
4、申报省资助项目的人员,填写《山西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申请表电子文档一份(表格见晋人字[2005]81号文件附件,或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sx.hrss.gov.cn);
5、同行专家对项目的推荐资助书面意见。
各市各部门对重点项目可实行国家资助和省级资助双向申报。
联 系 人:陈 恽
联系电话:0351-7676028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